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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的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

第十七次(2018年) 林长春

个人情况
姓 名:林长春
性 别:男
民 族:汉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出生年月:1990年9月
籍贯:泉州晋江
获得荣誉
泉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奖励四万元。
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奖励十万元。
主要事迹
2017年9月22日下午12点40分许,下班后有事外出的林长春在途径南安邱店时,碰到一个手拿电脑包、行李包及一床棉被且又神情慌张的男子,觉得非常可疑,便立刻打电话回所里报备,然后紧跟此人,一路追随,最后在一处修路地段眼见该人要驱车离去,他当机立断冲上前去将此人拉住盘问,该男子拼命挣扎反抗。林长春见状,更加断定此人是不法分子无疑,便不顾自身安危,赤手空拳与男子展开搏斗。在搏斗过程中,林长春左手肌腱断裂,伤痛不已,但仍强行将其制服。待所里增援民警到达现场后,一起将该嫌疑男子扭送派出所。经审查,该男子对入室盗窃供认不讳,现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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