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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的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

第二十四次(2017年) 李辉达

个人情况
姓 名:李辉达
性 别:男
民 族:汉
政治面貌:群众
出生年月:1997年3月
籍贯:晋江
获得荣誉
泉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奖励四万元。
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奖励十万元。
主要事迹
2017年2月2日16时许,在晋江市青阳街道青华社区华林路段,市民王丽琼突遭歹徒抢劫。犯罪嫌疑人胡某辉从她身后抢夺她的提包,王女士不让,两人双双摔倒在地。胡某迅速爬起,夺过手提包,撒腿往江滨路沟头方向逃窜。王女士赶紧大声呼救。路过的群众纷纷朝歹徒逃窜的方向追了过去。李辉达也恰巧从家里出来,看到这一幕,便奋不顾身骑着摩托车追了上去。“追了两三百米后,就到歹徒身边了。”他眼明手快,伸手侧击,瞬间就将对方打倒在地。胡某辉爬起来后,随手将携带的水果刀和抢来的手提包扔到河边的花圃里,继续要跑。刚跑出两三米,就被李辉达和随后赶上的群众抓住,并交给了接警赶来现场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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