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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的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

第二十四次(2017年) 何 伟

个人情况
姓 名:何 伟
性 别:男
民 族:汉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出生年月:1976年6月
籍贯:四川三台
获得荣誉
泉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奖励四万元。
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奖励十万元。
主要事迹
2017年2月6日下午14时40分左右,南安市英都镇霞溪村双珠水暖洁具阀门有限公司门口发生一起持刀砍人事件。当时正在二楼工作的何伟听到楼外呼救声后,迅速从办公室冲出,在公司门口看到一中年男子(苏某生,男,41岁,永安市人)正手持菜刀追砍一位血迹斑斑的男子(洪诗评),洪诗评在惊恐中跌倒在地,凶手挥起菜刀追上就朝洪诗评砍下去,说时迟,那时快,何伟弯腰从地上抄起一块木制桌面冲了过去,护住洪诗评,架住了这一刀,桌面被刀砍出了一个大窟窿,洪诗评躲过了夺命一刀。持刀男子还想继续行凶,何伟一边手持桌面和持刀男子继续周旋,一边大喊同事赶紧报警。听到有人报警后,持刀男子慌张逃离。何伟见状立即与同事将被砍伤的5个人送往医院救治。随后,行凶者被出警的英都派出所干警抓获,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苏某生系精神障碍患者,当天下午流窜到英都镇霞溪村某工厂,酒后持刀行凶,造成一人死亡、四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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