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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的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

第二十二次(2015年) 史贤安

个人情况
姓 名:史贤安
性 别:男
民 族:汉
政治面貌:群众
出生年月:1978年8月
籍贯:安徽金寨
获得荣誉
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奖励10万元;
泉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奖励4万元。
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门授予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奖励5万元。
主要事迹
2015年1月7日21时许,晋江市区繁华商业街阳光路上,购物、逛街的人群熙熙攘攘。突然,一名歹徒挥舞着一把尖刀追着人群乱划乱刺,不一会儿就有9名路人受到伤害,其中两人伤势严重,路人纷纷躲闪逃避,现场十分混乱。正与朋友逛街的向明勇,目睹歹徒恶行,激起强烈义愤,抓起路边一把塑料椅,猛扑上去与歹徒搏斗;与此同时,开车经过的史贤安也迅速将车停在路边,操起车内的一根铁质棒球锁,猛冲上去多次击打歹徒持刀的右手臂,直至打落歹徒手中的尖刀,而后立马将失去凶器的歹徒的手钳住,与向明勇一起将其按倒在地,避免了更大的伤亡,经过一番搏斗,向明勇、史贤安合力将歹徒制服。经公安机关审查和司法鉴定,犯罪嫌疑人(谭双友,男,35岁,湖北人)系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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