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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的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

第二次(2000年) 王大林

个人情况
姓 名:王大林
性 别:男
民 族:汉
政治面貌:群众
出生年月:1972年11月
籍贯:浦城
获得荣誉
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授予“泉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奖励2千元。
主要事迹
1999年5月30日晚,石狮联邦公司保安员王大林在该公司七星大厦附近巡逻时,发现有一部三轮车上绑着一个人,嘴里塞着布条,骑车的两名青年神色慌张。职业的敏感性使他意识到可能眼前这两人有抢劫嫌疑,即上前查问。这两人见有保安人员上前,急忙踩着三轮车掉头就跑。这时王大林一切都明白了,便不顾个人安危,猛追数十米并一把将骑车的嫌疑人揪下压倒在地,另一嫌疑人见状即从地上抱起一石块向王大林背后砸去,王大林侧身闪过,奋力与这两名歹徒搏斗,并当场擒获其中一名歹徒(叶初辉)。经公安机关审查,犯罪嫌疑人叶初辉、童国金由于事先与死者(李兹火,男,75岁,石狮永宁镇子英村人)经常赌博,且叶、唐两人经常赌输,因此怀恨在心,伺机抢劫李兹火的钱财。1999年5月30日晚,叶、唐以邀李兹火到别处赌博为诱饵,在德辉广场边骗李兹火上了童国金的人力三轮车,尔后,叶、唐两人将李兹火捆绑在三轮车后斗上,嘴上塞上布条,便叫李拿钱,由于李不肯,就由童国金把三轮车踩往北环路方向,路上叶初辉用石头不断敲打李的头部,逼李拿钱,当踩至石狮联邦公司七星大厦时,叶、唐两人发现李已死亡,正欲逃窜时,恰被在此处巡逻的联邦公司保安员王大林发现。现在犯罪分子叶初辉已被判处死刑、童国金因投案自首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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