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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的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

第九次(2010年) 翁振华

个人情况
姓 名:翁振华
性 别:男
民 族:汉
政治面貌:群众
出生年月:1983年8月
籍贯:南平延平
获得荣誉
福建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授予“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奖励2万元;
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授予“泉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奖励5千元。
主要事迹
2009年12月30日下午4时许,泉州市新豪鞋业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黄某(女),骑电动车先后到田安路某银行及圣湖某储蓄所共支取现金16万元,黄将巨额现金装进塑料袋后,走出储蓄所门口,欲将现金放进电动车底箱时,突然一歹徒从旁边扑过来,将黄装有巨额现金的塑料袋抢走,撒腿就沿湖心街往刺桐路口方向逃窜。黄急得大喊“抢劫”!边喊边追抢夺歹徒。当黄追至圣湖路与湖心街交叉路口时,已无力追赶。在这紧要关头,张茜骑电动车路经案发现场,张见状义愤填膺,即载着受害人黄某迅速朝歹徒追去。追至湖心街湖景楼时,遇上正在巡楼的翁振华,张对翁喊道:“快帮我们抓抢劫歹徒!”翁毫不犹豫,即和张、黄一道向歹徒追去,逼近歹徒时,翁振华勇敢扑上前,用力将歹徒按倒在地,被歹徒抢夺的塑料袋一下滑落在地,部分现金散落在路面上,路边群众顿时围了过来。张茜担心钱被众人捡走,亮明身份,请群众将钱捡起交还受害人。此时民警已接警赶到现场处置。经邮政储蓄所清点,被歹徒抢夺的16万元现金分文未损。经丰泽警方审理,犯罪嫌疑人许奕君(男,31岁,鲤城区人)对当日下午抢夺储户16万元现金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犯罪分子许奕君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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