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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的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

第十一次(2012年) 王长福

个人情况
姓 名:王长福
性 别:男
民 族:汉
政治面貌:群众
出生年月:1964年8月
籍贯:江西黎川
获得荣誉
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授予“泉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奖励1万元。
主要事迹
2011年6月29日晚23时许,王长福骑三轮车途经龙湖镇秀山村安顺桥边池塘时,见一妇女(石春香,贵州省桐梓县人)酒后站在池塘边准备跳水轻生,王长福见状,立刻大声劝告“不要下去!”话音未落,该女子“扑通”一声跳进池塘,站在岸边的王长福救人心切,焦急万分,一边用手电筒照着池塘水面,一边大声喊“救命!有人落水了”!听到呼救声,附近群众闻声赶来,王长福不顾个人安危,勇敢跳下池塘将落水女子石春香奋力救上岸,使她脱离了生命危险。据悉,跳水轻生的石春香因丈夫病逝,自己抚养两个孩子,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一时想不开而产生悲观情绪,便在当晚喝几瓶啤酒后跳水轻生,所幸被王长福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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