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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隆重召开第十七次见义勇为模范暨见义勇为志愿者先进集体表彰大会

来源:本站作者:宣传部时间:2018-11-09浏览:1755次

118日,泉州市第十七次见义勇为模范暨见义勇为志愿者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市公安局隆重召开。对自去年7月以来涌现出的事迹突出的15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和4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群体人数:12人)进行了表彰,会议同时表彰了6个见义勇为志愿者先进集体,发放奖励金60万元。


省工委会副主任、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会长傅镛堃,市委市人大副主任吴友才,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市工委会主任李伙金,市政协副主席王瑞强,原市政协副主席、恒安集团总裁、市见义勇为协会永远荣誉会长许连捷,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市工委会副主任林强,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任谢祥宁等应邀出席表彰大会并会见了第十七次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群体)代表。“工委会”各成员单位领导,各分、县(市)公安局政委、政工室(科)主任、见义勇为协会会长,民警、保安、大专院校见义勇为志愿者以及来自各县(市、区)的见义勇为志愿者服务队代表共计700余人参加了表彰大会。表彰大会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柳新群主持。

表彰大会上,林强宣读了表彰决定。见义勇为模范郑华文代表受表彰的先进人物(群体)进行了发言。

傅镛堃代表省工委会、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致辞。他指出,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来自伟大的人民,见义勇为精神是伟大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需要大力倡导。在泉州市见义勇为工作几年来取得骄人的成绩,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见义勇为人员的高度肯定和亲切关怀,体现了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他希望,泉州一要深刻把握新时代对见义勇为工作的新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见义勇为工作融入时代发展之中,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开创见义勇为事业发展新局面、开创新境界。二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展现新作为。发扬见义勇为英雄精神的感召力、影响力、示范力,让见义勇为无尚光荣之风在泉州大地蔚然成风。三要牢记为民服务初心,不断改善见义勇为英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大力推进“平安泉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伙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个人(群体)以及见义勇为志愿者先进集体表示崇高敬意,向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要继续把见义勇为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得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调动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见义勇为事业、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平安泉州”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泉州”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对推进见义勇为工作,他提出三点意见:一要以更大力度宣扬见义勇为精神。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力度,及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表彰活动,大张旗鼓地表彰见义勇为英雄,不断增强见义勇为人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要加大对见义勇为英雄事迹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艺术手段,精心刻画见义勇为英雄群像,热情讴歌见义勇为时代精神,不断增强见义勇为的社会感召力。要加大向见义勇为英雄学习力度,通过组织见义勇为事迹进校园、进社区、进社团、进机关等方式,让更多的人身临其境地感受见义勇为英雄的感人事迹,号召全社会广泛开展向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学习活动,激励更多的人投身到见义勇为事业之中。二要以更实举措关爱见义勇为英雄要总结推广各地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健全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机制,采取物质补助、政策优待等多种措施,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医疗、就业、教育以及赡养老人、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让见义勇为英雄在政治上有荣誉、生活上有保障,决不让他们“伤身又伤心、流血再流泪”。对报复侵害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做坚强后盾;对遇难不帮、见危不救等社会不良现象和歪风邪气,要加大舆论和道德谴责力度,旗帜鲜明地予以抵制和反对。要结合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解决少数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贫困问题,广大见义勇为人员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真切感受党委政府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三要以更强组织壮大见义勇为事业。见义勇为工作的泉州做法、晋江经验,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成为全国同行的学习榜样。我们要戒骄戒躁,不忘初心,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市的见义勇为工作,推动我市的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一如既往地重视见义勇为工作,要在思想认识、财政扶持、组织人员保障、权益保障政策落实等方面加大力度。各级见义勇为组织机构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根本宗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自身运作;要接地气,继续将见义勇为组织机构延伸到基层,继续加强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丰富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内容,改善见义勇为事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