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再次集体出动,前往安溪县调研考察见义勇为工作。安溪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陈木锋、县见义勇为常务副会长刘国胜,龙门派出所领导等陪同调研。
近年来,在安溪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见义勇为工作创新发展。2015年8月,安溪县委、县政府出台《安溪县贯彻落实<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实施意见》,是泉州唯一一份县级出台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把近年来各地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具有很高的创新意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护力度前所未有。如:“见义勇为被认定因公伤残的,除按有关规定评残外,最高可获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金;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落实抚恤政策,生活特殊困难的,最高可获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金”等等。目前,安溪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办公条件良好、经费充足、制度完善,工作积极性高涨,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全县24个乡镇派出所都设有见义勇为工作站,实现县、乡、村三级网络无缝衔接,打造出了纵横结合的立体型工作机构。他们同时广泛物建见义勇为志愿者,依托全县25个工作站、83个工作室,组织见义勇为志愿者近8000名,县见义勇为协会一方面强化实地指导,不仅为各站点统一设置牌匾、外观标识,统一发放志愿者服装及各类宣传品,另一方面还进一步依托龙门志闽旅游区工作室,利用志闽拓展基地组织业务培训,开办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400多人次。同时,还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派出所社区民警绩效考评范畴,充分发挥激励推动作用。随着安溪县这几年见义勇为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茶乡的社会风气大为好转,见义勇为蔚然成风,涌现出了一大批舍己为人、临危不惧的见义勇为英雄人物,近年来已有99人次受到省、市、县各级的表彰奖励,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