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动态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泉港报道】泉港公安分局联合泉港见义勇为工作协会为泉港见义勇为人员发放社会综合治安保险赔付金

来源:本站作者:宣传部时间:2018-04-20浏览:11421次

为弘扬社会正气,提高群众对见义勇为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 4月13日上午,泉港公安分局联合泉港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召开第一季度新闻通气会,为泉港见义勇为人员郭顺章发放社会综合治安保险保障赔付金1万元。


泉港公安分局联合泉港见义勇为工作协会

为泉港见义勇为人员发放社会综合治安保险赔付金

泉港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宏斌,泉港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陈锦河以及福建法治报、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十余家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出席新闻发布会。

泉港是全省较早推行社会治安综治保险的少数县市区之一。2017年5月份,公安分局将见义勇为纳入到泉港区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的保障中,若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按照人员伤亡10000元,财产损失5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进一步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也给见义勇为人员多一份社会认可和保障。
相关链接:
2017年度泉港见义勇为工作协会积极做好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积极主动寻找见义勇为线索。2017年8月,峰尾见义勇为工作站民警在处理一起勇救轻生女子的接处警过程中发现一起见义勇为行为,主动向区公安分局、区协会举荐郭顺章见义勇为行为。区协会积极协助公安分局做好确认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取证,发现和证实郭顺章同志勇救跳海轻生女子的情况,2017年10月25日,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规定,泉港见义勇为工作协会确认郭顺章勇救跳海轻生女子的见义勇为行为,颁发奖励金额1000元,并为其申请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的保障补偿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