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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早报】泉州市见义勇为工作 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来源:本站作者:宣传部时间:2018-01-30浏览:2401次


    1997年12月成立尤其是2012年12月换届以来,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扎实工作,大胆创新,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因此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早报记者 陈祥木
    通讯员 杨晓民

    陈珊珊 文/图




    出台文件 开拓创新

    2012年12月换届以来,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在泉州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会”)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配合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在基金筹集、宣传、权益保护、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和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因此全市见义勇为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2012年换届以来,理事会扎实推进“五强五保”促见义勇为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强组织保权益,认认真真狠抓基层基础,使全市13个县(市、区)协会步调一致、得以完善,并全部成立“工委会”;2014年3月,泉州市公安局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使组织得以空前保障。二是强基金保运行,不断创新基金筹集方法,不等不靠,充分调动泉州社会各界人士爱国爱乡、乐善好施精神,鼓励企业家踊跃捐赠。三是强管理保基础,构建基层组织体系,将见义勇为机构延伸至基层,建立三级见义勇为工作网络,确保见义勇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四是强宣传保氛围,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法,立体宣传推广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如:9月1日全市见义勇为宣传日,为全省独有;114电信见义勇为服务热线,全国首创,得到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的肯定。五是强机制保和谐,大力发展壮大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强化志愿者服务队奖励机制,见义勇为志愿者从无到有,2015年发展壮大到近6万人。2013年,泉州市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活动“城市奖”。2014年,在泉州市第一批152家参加社会组织评估中,协会荣获5A级社团组织。2015年,泉州市再获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活动“城市奖”第一名。
    精准帮扶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家属
    换届以来,理事会与政社合力、精准施策,稳步推进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2013年,泉州市成立“工委会”,破解了见义勇为工作大多由见义勇为协会孤军奋战的困局,形成了“党政领导、公安主管、部门协作、协会承办、社会参与”的整体格局。开展扶贫救助、评烈评残、安居工程、助学创业、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活动,推出一系列让见义勇为人员“有地位、有待遇、有保障”的政策措施,出台文件,有效推动权益保护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2014年4月,省公安厅和省民政厅在泉州召开《全省见义勇为人员伤残评定工作会议》,理事会紧抓契机,在全省率先完成64名见义勇为人员伤残鉴定各项申报工作,其中27名被确定为因公伤残,除1人病故外,最高的一年可拿到8.3万多元,最低的一年也有7311元,基本生活得以终身保障。
    几年来,理事会经严格审核把关,先后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高考加分9人、中考加分16人,助学99人、发放助学金17.8万元;为全市217名见义勇为人员办理了免费乘坐公交车手续;为12名见义勇为困难家庭提供建房、购房资助,累计发放安居工程款253.05万元;为8名见义勇为人员或烈士遗属提供医疗补助,发放补助金9.8万元,平时慰问和春节慰问共1119人次,发放慰问金计137.36万元。
    见义勇为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几年来,理事会创新思路、优化结构,先行先试念好“山海经”,形成“晋江经验”“安溪做法”。2013年年初,以晋江市作为全省、全市试点单位,突出抓好见义勇为工作站(室)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积累成功经验,起好示范作用。2014年12月19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晋江)现场会,会上总结和推广了晋江见义勇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同时,来泉慰问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代表的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贾春旺理事长,在晋江举行的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泉州市以及晋江市见义勇为工作成效。2015年4月10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推进会,副市长、公安局长卢炳椿号召全市学习晋江经验,形成典型带动的规模效应。为了让晋江经验“墙内开花墙内香”,同时也为了让身处山区的地方有个可供学习的榜样,理事会将目光放在了安溪县。短短半年时间,安溪县不负众望,在领导重视、基层基础、筹措资金、表彰奖励、保障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工作成绩令人瞩目。2015年11月1日,贾春旺理事长在安溪调研时,认为安溪县见义勇为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落实到位、基础扎实,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了茶乡特色。
    几年来,理事会统筹发展,大力表彰奖励,增进见义勇为者民生福祉,营造社会正能量浓厚氛围,见义勇为工作唱响全国。泉州市政府决定见义勇为表彰经费由市财政支出,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表彰奖励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个人,其中模范奖励3至5万元、先进个人1万元。特别是在今年的表彰大会上,市“工委会”再次将见义勇为志愿者服务队列入表彰范围,表彰奖励了6个见义勇为志愿者先进集体、12个见义勇为志愿者优秀集体。
    2015年10月30日,由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和中石化集团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昆仑奖”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评选活动评委会暨群众投票宣传仪式在泉州举行;翌日,全国见义勇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泉州晋江召开,中华见义勇为理事会理事长贾春旺、常务副理事长李顺桃,公安部、民政部、省政府以及泉州市相关领导等出席会议,还有全国各省(区、市)、福建各设区市、泉州各县(市、区)“工委会”主任、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有关人士,特邀嘉宾、列席代表15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首先观看泉州宣传片《光明之城 正气如歌》。卢炳椿副市长在经验介绍中,将泉州市见义勇为工作高度概括为:“搭建一个平台、延伸两个抓手、突出三个重点、健全四个机制、助圆五个梦想。”李顺桃常务副理事长在讲话中高度评价现场会,称福建及泉州、晋江的经验做法“看得见、摸得着、记得住”,有新意,让人耳目一新,极为宝贵,希望全国各地认真学习、研究、领会,尽快予以推广。